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我的第一個糖人兒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時間過得這樣快。2011年仿佛剛開始便要結束了,一晃又來到了11月。這一年,真是太令人心緒不寧。然而可幸,我還記得1113日是黃曉明的生日。嗯,不知不覺中,從那一次---十四歲懵懵懂懂的我一眼看到報紙上那一張他親吻火炬的照片然後莫名其妙死心塌地地愛上他---到現在,我們已經走過四個年頭。這箇中自然經歷了不少,也看到了更多更美的風景、更好的人,更曾爲了別人而心折…… 可是當初他給我的最純粹最甜美的悸動,從未褪色。而他於我,亦是無可替代。第一個糖人兒的味道,總是特別溫馨,以後再有別的也不能取代。

自問不算一個“真正”的粉絲。不曾見過他真人;不曾探他的班、接他的機、去他的活動;不曾埋伏在他可能出現的地方等他;不曾和別的喜歡他的人交流心得…… 以前還會上網意圖追蹤所有有關他的新聞,但現在也沒有了。不過是有一次,朋友知我愛他,特意弄了一張她的親筆簽名給我,僅此而已。我崇拜偶像的方式,也只限於買他的碟、看他的戲、聽他的歌。其實,我何嘗不願意見見自己朝思暮想的他?只是總覺得,花上好幾個小時就看他一眼未免沒有意義;在他享受私人時間時不識趣地死纏爛打也不會讓他高興,縱然他是那樣的和善;而對我來說崇拜偶像是我一個人的夢,沒有特意去跟人說的必要。
 
任何一個認真創作、努力耕耘的藝人都會希望人們將最大的注意力放在他的作品上,這一點曉明提過很多遍了。所以,我寧可將工夫花在認真品味他的作品上。看他的戲,貪婪地鑒賞著他俊美無儔的臉,神顛魂倒,再
為故事中的他而傷春悲秋……
聽他的歌,縱然未必是最好的,但總會有種莫名的感動……再不然,寫他,就像現在這樣……我用我的方式崇拜,因為這會是他最希望的方式。至於有無機會見到他,人與人的相遇相知本靠緣分,那就聽冥冥安排,不去強求了。
 
十四歲傻傻的我,太幼稚,太可笑。真的會日日夜夜想著他、無端端地爲了他癡癡傻笑、莫名其妙地對著電腦心如鹿撞、爲了在街上看到他的廣告而滿心歡喜。原來,小女孩情竇初開的甜蜜滋味,我全給了他了。那時,不知天高地厚,只覺得眼前的他完美得勝過一切,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特別動人。當時的天地裡,真的只有他一個。後來發現,與他一樣好、比他更加好的大有人在,於是又爲了很多別的人而感動。又有一段時日,看到他時不再會無比興奮、也不會有事沒事地想著他,所以認為自己也如很多別人一樣“換了”偶像。如今終於明白,崇拜也如戀愛,會有甜美之極的熱戀期,也會面對情感不在熾熱如初。熱情會逝去,但愛總沒變,崇拜偶像亦要學會細水長流。現在,我還如當初一樣,期待他每一次演出和帶來的每一個驚喜。但,我的天地不再只有他了。相信如果他知道有一個他從不相識的人沒日沒夜地對他癡心妄想,也會讓他打個寒顫。所以這是好事。

四年裡,有些變了,有些沒變。永遠珍貴的,是他給我的浪漫與溫馨,是他的敬業樂業、勤奮刻苦,更是我因為他而有的改變。眾所周知黃曉明向來勤勞,曾有過連續六日不停拍戲的紀錄,也曾試過不斷打點滴卻依然堅持到各地出席活動。去年拍《趙氏孤兒》他弄傷了眼睛,前不久拍《血滴子》又再傷,搞得三更半夜住院,連日來都要裹著紗布。不過這個從來不知道偷懶也不會休息的工作狂依然照常拍戲,沒有休息,引來粉絲們一片心痛的責駡:罵他不懂愛惜自己。唉,他自己說的:人前半生總在用健康換財富,後半生卻在用財富換健康。這個人真是名副其實地二,看得透這道理,卻還是不懂得……無可救藥……

當初愛上他時,他剛剛開始紅。一路打拼努力,他換來了知名度、人氣和機會,然而也遇到了無可避免的流言蜚語。和他一起,見證他走過風雨,繼續陽光燦爛、繼續飛躍蛻變,我也學到很多。從一開始,這個偶像就是楷模。


近年的他專注於電影和歌唱,少有拍電視劇了。我知道,他不願只是重複自己有過的成功,他要的是突破。可於我而言,電視劇裡古裝的他是最迷人的。忘不了,《大漢天子》徹兒君臨天下的威儀、《神雕俠侶》過兒俠骨柔情的風采……雖然後來也有《趙氏孤兒》韓厥,還有唐伯虎,卻總不如當初那些人物般動人之深。所以,當知道曉明將拍《岳飛》時,興奮得難以形容。能再見他金戈鐵馬、神風俊朗之姿,夫複何求!

要說黃曉明,我如何也言之不盡。可如今深夜兩點,怕是該睡了,希望他已睡了。他的生辰之際,便祝他天天都能多睡一會兒。:)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